承接市文旅广电局、风景区文化研究和文物管理相关工作。
编制:11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3名。
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辖区内各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晋级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旅游企业文明经营等级评定工作;负责组建指导辖区内旅游企业协会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文化、旅游和体育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和管理工作;做好旅游市场促销计划制订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各种宣传促销活动;负责做好旅游宣传品的策划、设计和制作工作;负责做好境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开发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利用、管理和修缮工作;负责组织深入挖掘千山历史文化、人文景观和宗教文化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千山东路7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7:00
负 责 人:孙学文
办公电话:0412-807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