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资源管理办(应急管理办)
    时间:2024-01-12 13:41来源:综合办公室作者:点击:

    承接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管理局、市司法局相关工作。

    编制:9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3名。

    职责:负责对风景区自然资源保护及各类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风景区各类条例、办法等政府法规的修订、报批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水利、森林防火、文物等部门依法履行保护自然文化资源职责;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法制法规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法治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区地貌、景观、山体、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区应急管理工作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游客安全等应急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千山东路7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7:00

    负 责 人:刘军

    办公电话:0412-807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