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关于“多方联动,实行扩展路长责任制,
    创建和谐文明共生社区”的建议》第26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5-10 13:49来源:作者:点击:

    郝辉委员:

    您提出关于“多方联动,实行扩展路长责任制,创建和谐文明共生社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景区“路长制”养护经费拟由风景区管委会住建办当年维修计划,风景区财政局制定“路长制”专项资金,保证“路长制”常态化运行。

    二、风景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千景综合执法局,结合《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开展各项工作,将该办法逐户宣传落实,并实行月检查制度,对未落实到位的单位、门店责令限时整改。

    三、按照“风景区城市网格化”,各村、社区网格员按照相应职责精细化常规管理工作,结合市精细化管理办公室下达的“路长制路队各部门联系人”,涉及到相关问题,村、社区第一时间进行对接,保证“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近期我区联合村、社区及燃气集团对每户燃气进行逐一排查,发放报警器等相关安全设备,发挥联动机制进行排查工作。

    四、风景区“路长制”执法主体为千景综合执法队,执法队每天对相关违法建设、露天烧烤、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等内容进行检查,风景区露天烧烤、占道经营案较为少数。在检查过程中主要体现人性执法,不造成影响、服从管理的相关单位个人包容免罚。将来按照情节严重,有违法相关规定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予以罚款。

    五、风景区“餐厨垃圾”问题,由我区对各餐饮业企业收取相应费用,并每日定时收取。下一步将督促企业对门头牌匾、台阶、空调外机进行冲洗。

    六、根据委员提出的建议,风景区将由相关部门组织社区商户建立商户协会联盟,增加商户与商户、商户与居民的了解。

    七、风景区将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由风景区精细化办公室、督查室对相关部门进行不定期巡查。在近期市住建组织的“净美鞍山”清洁月活动中,对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巡查,并将巡查问题发送相关部门,要求及时整改。

     

    特此答复。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