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清除城市‘小广告、
    小粘贴”的建议》第012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05-27 11:28来源:作者:点击:

    杨大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除城市‘小广告、小粘贴’”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4点建议,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在我们具体管理工作实践中具有建设性指导意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自接到第0122号建议以来,千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部署协调会,由    亲董振秋自负责建议的认领和落实推进,明确本件由风景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千惠物业为责任单位,二一九公园管理处、玉佛山林业局、温泉街道办事处、回迁办、环卫处、市场监管分局为配合单位,各职能部门积极行动,认真履职。

    对您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对您提出24小时不断监呼“小广告”电话,迫使其停机,形成制度化。我们对该建议的落实情况是:我们一贯的常规做法是,拨打预留广告电话,要求限期接受处罚,若逾期不接受处罚,我们将联系运营商予以停机处理。

    二是对您提出的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乱涂乱画的违章者予以严厉查处,对于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可以采取罚款,责令清理所有小广告等措施。我们对该建议的落实情况是: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须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并修改。目前,该建议任务分解中明确的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章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以虚假违法广告为打击重点,予以重罚,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发生。同时优化力量配置,统一进行分类梳理,逐一进行分析研判,对涉嫌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重点进行深挖、研判,真正实现对非法制作、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犯罪行为的精确打击、深度打击。行动以来,共排查线索20多条。

    三是各级部门和单位、街道、社区设立举报热线,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处理以警众人,同时,对举报者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我们对该建议的落实情况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一切可利用的方式广泛宣传非法小广告的社会危害,组织执法队员深入沿街业户、商铺、社区,宣传《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商户、群众主动劝阻、制止户外张贴、喷涂、书写小广告等行为;同时,我局机关及大队均设举报电话及窗口,积极引导市民自觉抵制、主动举报非法行为,从源头上打压非法小广告生存空间,共同维护城市良好形象,在全区形成了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后,我们还将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和方便市民的空间区域继续增设便民信息发布栏。

    四是政府应加强城管、工商、公安、卫生、电信、移动等执法服务部门的联系,明确分工和责任,避免群龙无首,各自为战的局面,同时将工作成果纳入到绩效考核中。收到建议后,千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亲自组织召开部署协调会议,明确建议的认领和落实、监督、推进,细化责任分工。综合执法局作为该建议任务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调度,任务梳理及日常巡查;市场监督分局负责打击各种违法违章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协调当地公安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涉黄涉赌、刻章办证、非法行医等涉嫌违法犯罪非法小广告的打击力度;环卫部门负责对城区主次干道小广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同时,办事处和回迁办负责居民宣传,定期巡查、清理,切实净化我区容貌。

    特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