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牵头组织林业水利办、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千山风景区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千山风景区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排查、核实和验收。截至目前,我区涉2个“绿盾”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见附件),具备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
反馈邮箱:446347428qq.com
联系电话:0412-8070272
附件:整改报告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