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中心、各驻区单位、千山旅游集团、千慧建投集团、各行政村:
现将《千山风景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千山风景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辽阳市白塔区三里厨娘中餐小馆“4.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管委会决定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7月31日,在风景区全域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准引领、示范带动、专项推动、督查驱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压实党工委管委会和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领导责任、职能部门监督责任、行业系统管理责任、单位法人主体责任、人民群众社会责任。着力构建到底到边、见事见人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风景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安全发展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风景区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带动提升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养和安全意识,推动安全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是法定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全面落实“四方责任”即社会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加强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推动各类主体依法履职尽责。
三是基层治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健全村(社区)和千山旅游集团消防工作机制与责任体系,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增强抗御火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坚决消除。聚焦餐饮住宿、旅游景区(景点)、游泳场馆、建筑工地、九小场所、宗教场所及露天市场等重点场所和医疗、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针对性检查,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底数,严查严惩突出问题隐患,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
五是群防群治格局得到持续完善。畅通消防安全举报投诉途径,拓展隐患排查整治社会参与渠道。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更加广泛调动、发挥社会单位、市民群众参与火灾防范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工作职责
(一)管委会相关单位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千山风景区区内的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整治工作职责。对整治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管委会所属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消除。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由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报请管委会挂牌督办,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隐患限期消除。(职责依据:《辽宁省消防条例》第8条;《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6条、第8条第5项)
(二)管委会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行业、本领域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排查整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火灾隐患。(职责依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12条、第13条)
(三)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发挥消防部门“牵头抓总”作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有关部门落实整治工作职责。对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管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职责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3条;《辽宁省消防条例》第9条;《鞍山市消防安全分级监管实施意见(暂行)》第1条)
(四)千景公安分局(玉佛山派出所、景区治安派出所)、铁东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依法对监管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公安分局负责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涉及到处罚的要及时移交给消防救援大队处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3条;《辽宁省消防条例》第11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3条;《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第5条、第6条;《鞍山市消防安全分级监管实施意见(暂行)》第1条)
(五)四个村(社区)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辽宁省消防条例》和《辽宁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若干规定》(辽消安委〔2024〕23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对监管范围内的单位(或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及时督促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指导辖区内居(村)民委员会做好防火安全公约制定,防火安全检查等群众性消防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2条;《辽宁省消防条例》第12条;《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9条;《鞍山市消防安全分级监管实施意见(暂行)》第1条)
(六)风景区内社会单位团体应当主动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要求,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3条;《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4条)
三、重点任务
(一)责任大落实:构建全链条责任闭环
以构建“一个点”全链条的监管专班为着力点,以明确每个单位、每个场所的监管主体为落脚点,实现消防安全责任全覆盖。
1.压实“四方责任”。一是党工委管委会及旅游发展服务中心班子成员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通过组织召开调度会、专题会等形式,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要对各自包保领域(村、单位)的集中整治负总责,做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研判,亲自调度,亲自带队检查;二是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组织召开1次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并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子方案。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带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三是千景公安分局(玉佛山派出所、景区治安派出所)、铁东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及风景区相关属地单位要制定整治期间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监管范围和列管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依法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四是风景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依法加强审批把关、监督检查等工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风险自知、隐患自查、问题自改”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新兴领域监管主体问题和解决小微场所自身管理跟不上问题。
2.建立责任清单。风景区安委会应建立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领导同志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各行业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建立健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清单。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健立逐岗位、逐人员,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3.明确牵头责任。明确千景公安分局(玉佛山派出所、景区治安派出所)、铁东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住建部门及风景区相关属地单位为专业监管的牵头部门(单位),要具体明确 1 位领导和 l 名具体负责同志,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安排1名专人专项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4.构建监管专班。发动村(社区)、网格员等一切基层力量,构建“一个点”全链条的监管专班,明确每个点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细化各部门具体职责,协同合作,形成合力。
(二)隐患大排查:实施全覆盖隐患起底排查
组织对各类场所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清查各类火灾隐患和突出风险,建立隐患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确保隐患清仓见底。
1.明确重点排查范围。对风景区各类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千景公安分局(玉佛山派出所、景区治安派出所)、铁东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及风景区相关属地单位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排查沿街商铺、地下空间、老旧住宅建筑等涉及民生的场所;社会事业局负责排查养老机构;招商办负责排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洗浴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文旅办负责排查旅游景区(景点)、游泳馆、文博单位;统战办负责排查宗教场所;综合执法局负责排查露天市场;城建办负责排查燃气领域;千景公安分局(玉佛山派出所、景区治安派出所)、铁东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负责排查“九小场所”。
2.查清主要致灾要素。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风景区相关属地单位要明确各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重点,采取发动单位自查、实施属地排查、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查清致灾要素,特别是违规动火、电线私拉乱接、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排查重点内容。
3.实施全流程清单管理。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风景区相关属地单位要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单位自查+属地排查+部门检查”三类隐患问题台账,完善“四个清单”,实现“排查、整改、销号”全流程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时限,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
4.加强隐患跟踪督办。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风景区相关属地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突出火灾风险,要专题调度,推动整改,确保整治到位。对一般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工作形成闭环。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由管委会实施挂牌督办,协调多方力量,强力推动隐患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
5.加强专业化技术支撑。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级分类别健立消防安全专家库,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专家指导服务,及时解决各行业领域涉及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问题大整治:推进全领域突出问题治理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采取措施,不断压减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
1.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千景公安分局(玉佛山派出所、景区治安派出所)、铁东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等专业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聚焦风景区区域内隐患问题突出和不放心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隐患台账、信息共享、联合会商、联合整治等机制,有效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2.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力度。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风景区相关属地单位要聚焦以“九小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隐患、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动火作业、燃气领域等4个方面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逐步建立“网格巡查+群众举报+智能监测”监管网络,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久拖不决的消防隐患问题要用足执法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消防安全正负面清单。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风景区相关属地单位要通过开展行业排查、联合检查、集中培训等方式,在各类场所建立消防安全正面和负面清单,标明“必须做”和“不能做”的具体行为,重点解决现场人员“不会做”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生命通道”大畅通:根治堵塞消防通道问题
持续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拆窗破网”等工作,坚决整治堵塞消防通道的突出隐患问题。
1.组织全面排查。千景公安分局(玉佛山派出所、景区治安派出所)、铁东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及风景区相关属地单位要全面发动风景区内单位场所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发动基层组织、督促社会单位,合力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检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周围敷设的可燃性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堵塞、封闭;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施划单位和住宅区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障碍物;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久拖不改等6项突出问题。
2.严格执法整治。千景公安分局(玉佛山派出所、景区治安派出所)、铁东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及风景区相关属地单位要分别牵头对列管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周围的装修材料和装饰物,采用可燃性材料的,要坚决清除;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单位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发动居(村)民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网格员、楼长等力量加大巡查检查,对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予以处罚,处罚后由主管单位进行督促整改;每周至少联合开展1次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突击检查行动。对于违法车主或驾驶人,依法实施警告或罚款处罚。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公安、属地、房产办组织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全部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全部清理完毕消防车通道上可移动障碍物(例如:石墩子、锁闭式可移动桩等)。
3.强化警示教育。风景区相关单位、部门要通过景区广播、大屏幕、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制作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千景公安分局(玉佛山派出所、景区治安派出所)、铁东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及风景区相关属地单位要组织对居民小区、社会单位、经营场所张贴通告,各类微信群转发短视频等,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4.深化防消联勤。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消防监督检查与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联勤联动,定期会商研判,及时通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协调社会单位配合消防救援站做好熟悉演练;消防救援站结合日常熟悉演练同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协调社会单位配合消防救援站做好相关工作。
5.实施综合治理。风景区上下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重点内容,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在全面排查、严格整改的同时,组织对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隐患反弹。
(五)能力大培训:全方位提高消防能力
建立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清单,加强对各类重点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开展全区微型消防站技能大比武,持续提升处置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1.加强对党政领导的培训。开展1次消防安全理论学习,通过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扩大)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论述,风景区所属各级党委、机关各支部同步开展学习消防安全理论;开展1次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研读,主要针对近年来重特大火灾,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开展。开展1次主题研讨活动,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辽宁省消防条例》和“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研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标准、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防治理策略。
2.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的培训。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办对风景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培训,明确检查内容和要求,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提升督导检查能力。
3.加强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培训。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千景公安分局(玉佛山派出所、景区治安派出所)、铁东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及风景区相关属地单位要结合日常排查检查工作,通过面对面、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结合不同岗位员工特点,对社会单位开展全岗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修订完善培训计划,全方位提升培训效能。
4.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救援队伍开展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实战拉动、组织演练等多种形式,提升救援人员风险研判、现场搜救、初期救护等专业能力,增强队伍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
5.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培训。风景区相关部门要通过开设消防师资力量培训班、自学和集中学习、线上线下、累计学时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风景区3类重点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住建办负责物业单位人员培训,对物业服务企业人员重点培训居民住宅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内容,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要求、社会事业局负责社区(村)工作者培训,重点培训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标准,宣传教育方法等内容;负责对养老机构人员培训,着力提升重点人群消防“四个能力”。
(六)社会大宣传:培育消防安全文化
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推动安全成为习惯。
1.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风景区各相关单位、部门(社会事业、村、社区、公安、住建、消防)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类明确各自宣传重点,采取“敲门行动”等方式,推动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
2.实现媒体矩阵联动。风景区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利用广播、户外大屏幕等传统媒体平台及风景区网站、各级融媒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消防专栏,开展消防安全全媒体融合宣传,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密集刊发消防安全常识和公益广告,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矩阵。依托安全生产月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主题宣传,大力普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
3.加强警示教育。在风景区内集中播放观看省消防救援部门专题片《全民消防:100种炽热守护》,同时,会同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播放有震撼力的高质量警示教育片,提升全员关注消防安全能力和水平。
4.加强消防知识科普。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风景区应急办等部门要依托消防救援站对外开放,完善升级宣传科普功能,举办体验活动,加强公众参与。
(七)基础大夯实:筑牢现代化防控根基
以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及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为抓手,聚焦风险隐患较大、解决制约风景区消防安全发展稳定的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急需补齐的短板弱项,统筹推动解决。
1.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隐患。“拆窗破网”行动做到清仓见底、打通生命通道,电动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专项治理,通过系列专项整治,着力提升风景区消防安全整体基础。
2.加强消防审批管理。住建办牵头会同高新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验收(备案)违法违规和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安检手续办理专项治理工作,建立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信息相互通报机制,解决消防审批手续管理问题。
3.完善基层消防体制机制。建强风景区专职消防队并实体化运行,解决基层消防管理能力不足问题。
(八)预案大演练:提升实战化处置水平
依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所有消防单位制修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开展1次高质量的消防演练。高新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管委会层面的综合消防演练、千山旅游集团、二一九公园景区服务中心、玉佛山城市森林公园服务中心组织本级层面的综合消防演练、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域内专项消防演练,通过多角度和多维度的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分类分级制定行业部门、属地相关单位(村、社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业社会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村(社区)、社会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提升依案应急、依案决策和依案指挥能力。
2.提升演练的参与度。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分级分别至少组织1次消防大演练活动。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技能。
3.提升演练的实效性。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本辖区消防实战演练、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消防实战演练。演练要聚焦实战场景,模拟真实险情,按照“全流程、全要素”原则,开展“拉动式、检验式、教学式”演练,加强总结评估和复盘总结,不断提升演练质量。
四、时间安排
1.部署发动阶段(2025年5月10日之前)。风景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细化工作举措,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监管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子方案,压实工作责任,责任到边、细化到人,实现全员发动。
2.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7月20日前)。风景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调度机制,强化现场检查,大力督导推动。
3.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7月25日前)。风景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复盘,评估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改进工作措施。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风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黄海员任组长、党工委及旅游发展服务中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风景区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分管领导结合各自包保区域开展全行业、全领域集中整治工作。
2.强化协调联动。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加强摸底调查、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消防救援大队要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应急办、高新消防救援大队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单位、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单位、部门相互通报重要场所、重大隐患等信息,防止失管漏管。同时,加强联合会商,提升监管质效。
3.强化工作统筹。风景区各单位、各部门及村(社区)要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及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4.强化清单化落实。根据方案要求,风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形成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规定完成时限。务必细化工作措施,按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认真填写并报送“四个清单”,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强化责任到人。建立由属地单位、行业部门、消防监管部门、企业单位“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对所有监管点位全部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台账管理。于5月15日前将“四个清单”中的“任务清单”报风景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6.强化督导问责。风景区安委会实行每三日一汇总上报,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形式进行调度,每周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情况等进行全区通报。纪工委率领督考办对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约谈提醒;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有影响火灾事故的,纪工委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7.细化工作落实。风景区相关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落实子方案,5月10日前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本单位公章纸质版报送至风景区安委办(应急办),5月15日前将“四个清单”中的任务清单(PDF版)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安委微信群内并同步报送电子版(EXCEL);自上报子方案之日起,每日16:00前将当日其余“三个清单”报送至消安委微信群,于每周五中午12点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日前报送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于7月25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高新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徐洋 电话:15040712119
风景区应急办联系人:周岩 电话:15084065841
邮箱:18841258759@163.com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