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千景管发〔2025〕3号
关于印发《千山风景区林下林缘可燃物清理和计划烧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中心、千山旅游集团、各村:

 现将《千山风景区林下林缘可燃物清理和计划烧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开)

 

千山风景区林下林缘可燃物清理和计划烧除工作方案

 

为降低千山风景区林下林缘可燃物载量,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风景区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同时为森林资源的健康生长创造有利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风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千山风景区林下林缘可燃物清理和计划烧除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将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同时做好火灾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据地形、气候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清理和烧除计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依法依规、严格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防火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二、工作时限

本方案实施时限为全年,风景区内各单位和各区域的清理和烧除工作需根据天气、火险等级等因素灵活安排实施时间,避免在大风、干燥、高温等火灾高风险时段作业,优先选择湿度较大、风力较小的天气进行。

三、实施范围

千山风景区所辖范围内的国有林、集体林林下、林缘范围内,其中北部景区、仙人台景区、玉佛山景区和通明山景区为重点实施区域。重点关注靠近居民点、寺庙、道路、电力设施周边以及往年火灾频发地段。根据林地林缘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具体实施范围。

四、工作任务

以可燃物清理为主,计划烧除为辅。千山旅游集团、玉佛山城市森林公园、生态资源服务中心和四个行政村负责排查统计本区域内林下林缘可燃物清理、烧除的位置、面积,并填写《林下林缘可燃物清理和计划烧除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至林业水利办,在具备条件情况下组织人员实施可燃物清理、烧除具体工作。三支专业森林消防队负责可燃物烧除现场的看护和扑救工作。自然资源三分局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清理和烧除工作,并对工作进展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林业水利办配合自然资源三分局完成现场协调和材料报送工作。

(一)可燃物清理。

1.清理范围:重点清理防火隔离带内部、防火通道两侧、寺庙周围及经营场所、林农结合部的杂草及可燃物,以及林区内枯死倒伏树木、森林抚育、隔离带开设残留物等。

2.清理标准:防火隔离带、林区道路两侧每侧清理宽度30—50米,林缘以及重要设施周边清理宽度50—100米,零散坟头清理范围在30米以上,新建隔离网内外10米以上。

3.清理方式:采用人工或机械清理,将可燃物运出林区。同时,对于人工或机器清理不便区域,可采用无公害、生态安全的化学剂进行喷洒清除。

(二)计划烧除。

1.烧除时间:计划烧除工作通常选择在森林火险等级三级(含三级)以下,风力三级以下的天气进行。根据天气情况、风力风速和可燃物分布等因素,确定最佳烧除时间。

2.烧除区域:重点对驻地周边、林区道路两侧、林农交错地段、坟头墓地周围等区域进行计划烧除。具体实施时可依据地形地貌、天气等具体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灵活掌握。

3.烧除方式:采取带状点烧法,形成下山火。同时,设置指挥、观察、点烧、扑救、清理和机动等行动小组,确保烧除过程安全有序。

4.烧除流程:

(1)制定详细的计划烧除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烧除范围、时间、方式、人员分工等关键要素。

(2)预设烧除防火隔离带,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烧除作业。

(3)组织专业森林消防扑火人员和物资工具到位,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

(4)在烧除区域设置明显的烧除提醒标志,提醒周边居民和过往行人注意避让。

(5)按照预定方案组织点烧作业,并安排专人现场留守、清理余火,确保火势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6)“六不烧”原则:①未经批准不烧;②未开设足够宽的防火隔离带不烧;③未组织好足够的人力看守火场不烧;④未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⑤没有用火负责人和安全监管员在场不烧;⑥火险等级三级以上天气不烧。

五、后续监管

1清理完成后,定期组织人员对清理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新生长的可燃物及其他安全隐患。

2加强对清理区域的生态监测,关注植被恢复情况,必要时采取人工补植等措施,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

六、注意事项

1安全第一:在清理和烧除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加大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科学有序开展,避免一窝蜂式的无序铺开;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特别是在开展计划烧除时要严格履行野外用火审批程序,并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看护。

2.环保要求:在清理和烧除过程中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科学合理的清理和烧除方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加大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力度确保清理和烧除工作符合环保要求。对珍稀植物、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特殊区域,采取避让保护措施,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3沟通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清理和烧除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求支持和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七、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自然资源三分局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清理和烧除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对各区域的具体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计划烧除工作,要进行台账式管理。

2.责任落实:将清理和烧除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和负责人,确保责任到人。

3.宣传发动: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清理和烧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公众的防火意识和参与度。

4.监督检查:自然资源三分局对工作进展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清理和烧除工作落实到位。

5.总结报送:根据市林草局要求,林业水利办对清理和烧除工作实施情况于防火期内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以报统计表形式反馈,5月和1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报告阶段性和全年工作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