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千景管发〔2023〕17号
关于印发《千山风景名胜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千山风景名胜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千山风景名胜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深入推进健康鞍山建设,根据《鞍山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结合千山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难点问题,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标本兼治、重在长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规范行业管理,着力提高城市品位和全民整体素质,共建共享美丽和谐景区,助力新时代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

二、基本原则

坚持“行业监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 实施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管理和同级党委、政府的综合管理相结合的“双重领导”责任制,即以千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为主要责任具体落实主体,管委会各部门、各中心及千山旅游集团、千慧公司具体负责实施,以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为辅的机制。

坚持“统一领导、多方协同、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为民利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管委会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将企地协同、部门协同、社会协同纳入推进机制,形成多方合力,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让巩固创卫成果成为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人民共建共享的民心工程,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工作目标

健全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机制,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常态化,实现从集中整治向日常保持转变、从行政推动向制度保障转变、从非常态创卫向常态化管理转变,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绩长效保持。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增强城乡居民的卫生与健康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卫生城市创建与管理的浓厚氛围。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卫生城市管理中的短板弱项,着力解决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提升城市建设管理和行业规范管理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区容区貌,坚决防止重大环境污染、食品和饮用水安全事故、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发生,全面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爱卫组织管理。推进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卫生工作管理体系,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将卫生创建、健康教育等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内容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维护、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巩卫宣传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制定实施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全面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财政金融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禁烟控烟、全民健身、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等相关知识“进机关、进景区、进企业、进家庭”,普及健康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景区、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落实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关规定,全面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党政机关等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招商文旅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一九公园服务中心、玉佛山城市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千山旅游集团)

(三)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照明设施、园林绿化、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公共卫生间等建设维护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日常清扫保洁,提升清扫保洁标准,做到卫生保洁全覆盖;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日常卫生管理规范、清扫保洁及时。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强化环卫设施管理,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流程,确保密闭运输、车容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开展清理河道水体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河道巡查,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和边坡垃圾。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全面清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车辆乱停乱放、杂物乱堆乱挂等现象。强化单位卫生管理,清扫保洁与垃圾清运及时,杜绝“十乱”现象。加强景区环境建设,大力推进控烟、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公共场所规范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景区资源管理局、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二一九公园服务中心、玉佛山城市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千山旅游集团、公安千景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四)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切实维护农贸市场秩序。市场经营摊位及人员持证亮证经营,个人卫生状况良好。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经营区域货物摆放整齐,熟食摊点有“三防 (防蝇、防鼠、防尘)”设施,确保市场卫生整洁、有序规范。(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分局)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的生态流量(水量、水质)目标达标,各级水功能区达到相关要求,未划定功能区水质不低于四类,无地下水超采、乱排污水问题,无黑臭水体;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无烟囱排黑烟,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严防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责任单位:景区资源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

(六)加强重点场所整治。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规范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行为,确保内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亮证合法经营。(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七)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健全防蝇防鼠设施。大力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倡导“光盘行动”,依法整治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积极开展公共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切实维护群众身心健康。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千景分局)

(八)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积极推进病媒生物防制设施标准化建设和日常除“四害”工作,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消杀治理、预防控制活动,重点抓好单位、公共场所卫生消杀措施的落实,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一九公园服务中心、玉佛山城市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千山旅游集团)

五、保障机制

(一)健全长效管理组织机制。成立千山风景名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巩卫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通报工作进展,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领导小组下成立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促进组、区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新闻宣传等6个工作专班及督导检查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和督导检查工作。

(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工作专班按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行业法律法规、规范,紧盯本部门、本行业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产生原因,探索有效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健全行业规范和完善具体操作细则,持续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三)建立网格责任管理制度。按照部门行业管理范围,建立部门包行业的管理体系,负责行业内所有单位和场所的创卫达标工作。

(四)建立“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制度。所有单位严格执行《鞍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做到门前责任区环境整洁无垃圾杂物、污水,无店外占道经营,无私搭乱建、乱涂乱画、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拉乱挂,建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附属设施完好、整洁;花草树木和其他绿化维护良好。所有单位、场所做到“门内达标”,室外区域明确卫生责任区,制度健全、职责落实到人,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厕所管护到位,室内卫生整齐清洁,窗明几净。

(五)建立“爱国卫生日”制度。制定实施计划、排班表等相关措施,广泛发动和组织干部职工在每周五下午开展以单位、道路、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场所为主的清理整治垃圾、杂物、卫生死角、小广告等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参加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长效坚持 “爱国卫生日”制度。

(六)实施督查通报制度。强化督查,持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发现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督导检查组持续开展卫生城常态化检查,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督导检查结果,不断促进整改、补齐短板,提升全区卫生城市创建水平。

(七)建立投诉机制。与12345平台建立监督联动机制,长期接受环境卫生脏乱差、十乱现象(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店外经营、流动摊贩、农贸市场和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管理不到位及其他不符合卫生城市现象的投诉举报。情况经查实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即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营造人人关心巩卫、支持巩卫、参与巩卫、监督巩卫的浓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将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精细化管理、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履职尽责、上下联动、相互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巩卫工作合力。

(二)压实责任,确保实效。建立管委会领导挂钩负责制,各位领导负责指导、协调分管领域开展巩卫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抓牢传统媒体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新媒体积极作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宣传巩卫风采,全面营造广大群众知晓巩卫、关注巩卫、支持巩卫、参与巩卫的浓厚氛围。

附件:

1、千山风景名胜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千山风景名胜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工作组                         

附件1:千山风景名胜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仕君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马  立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田忠武  党工委委员、千山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程  斌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海军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盛长海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靳  盛  原玉佛山管委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尚劲松  千山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董国宇  千山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悦  千山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思涵  千山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立斌  公安千景分局局长

周  洋  千山旅游集团副总经理

成  员:

王有豪  综合办公室主任

苏盛伟  党群办公室主任

吴冬雪  财政金融局局长

张  研  经济发展局局长

崔国宏  规划建设局局长

洪媛媛  招商文旅局局长

毕  琰  景区资源管理局局长

尚荟成  纪检监察办主任

赵银雪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刘颖慧  党群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  楠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  军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庆国  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白  玉  招商文旅服务中心主任

王忠钰  生态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佟  旭  二一九公园服务中心主任

席  洋  玉佛山城市森林公园服务中心主任

刘  燚  森林消防队队长

刘  波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马  强  千山旅游集团综合部部长

赵德权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李  伟  自然资源三分局局长

王国正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赵  宁  千景税务分局局长

梁元梁  千慧建投集团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有豪同志兼任。

    附件2:千山风景名胜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工作组

    为全面推进千山风景名胜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县)标准》和《千山风景名胜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要求,管委会成立爱卫组织管理组、景区环境卫生组、健康教育促进组、生态环境组、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组、新闻宣传组等6个专项工作组及1个督导检查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一、专项工作组及工作职责

(一)爱卫组织管理组(分管领导:王悦)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

 成员单位:党群办公室、财政金融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近三年年度工作报告中有爱国卫生或卫生创建内容;爱国卫生工作列入管委会年度绩效考核;机关、企事业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爱国卫生投诉流程规范,受理、反馈及时;爱国卫生宣传氛围浓厚。

 (二)健康教育促进组(分管领导:王悦)

 牵头单位:综合办公室

 成员单位:二一九公园服务中心、玉佛山城市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千山旅游集团

 工作职责:机关、景区等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建设;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有醒目禁烟标识;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规范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三)区容环境卫生组(分管领导:董国宇)

牵头单位:规划建设局

成员单位:景区资源管理局、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二一九公园服务中心、玉佛山城市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千山旅游集团、千景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工作职责:城市道路(含背街、商业街)功能完善、整洁有序;户外广告、建筑立面干净整洁;窨井盖完好,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照明设施、果皮箱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设置规范;“十乱”整治达标;“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到位;清扫保洁责任落实,着装及操作规范,无卫生死角;拆迁(待建)工地管理规范,文明施工措施齐全,环境整洁;在建工地管理规范,文明施工措施齐全,环境整洁;河道、湖泊等水体及岸坡整洁,无污水直排现象;绿地完成规划、布局合理;公园、道路绿化及其他绿地建设规范;绿地养护良好;绿地环境整洁有序;推行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密闭存放、及时清运、整洁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分类配置、运行达标;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推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消纳场管理规范;管网覆盖和污水收集达标;塑料垃圾治理效果良好;公厕配置完善、卫生达标、免费开放;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公厕达到二类;商品摆放整齐,管理有序,干净整洁;场地、公厕、排水等设施规范配建;流动商贩及早夜市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干净清洁,管理规范;餐饮、散装食品等摊贩食品安全基本达标,不污染周边环境;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宰杀行为有效管控;保洁全覆盖;垃圾容器分类配置,垃圾分类收运、及时清运;公厕、垃圾站点等环卫设施配置齐全,运行良好;道路硬化平整,照明设施全覆盖;绿化管护良好,庭院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整治达标,无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和其他“十乱”现象。

(四)生态环境组(分管领导:黄思涵)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成员单位:景区资源管理局、公安千景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工作职责: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餐饮单位油烟净化符合要求,无油烟直排、油泥污染立面现象;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无秸杆、垃圾露天焚烧及烟囱排黑烟现象;无噪音扰民;禁鸣措施落实情况;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无黑臭水体。

(五)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组(分管领导:黄思涵)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千景分局

工作职责: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依法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管理制度等公示规范;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推行明厨亮灶;倡导公筷公勺;制止餐饮浪费;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登记合账制度落实;设备齐全,食品加工、转运流程等管理规范;消毒设施齐全、操作规范;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三小行业公示、基本设施规范,有独立上下水;三小行业环境整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三防”设施落实;食品摊贩卫生良好,有防污染设施;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饮用水安全事故;卫生管理规范。

(六)新闻宣传组(分管领导:尚劲松)

牵头单位:党群办公室

责任单位:党群事务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户外广告、LED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营造浓厚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氛围。

二、督导检查组及工作职责

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全区巩固国家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定期明查暗访并通报情况至风景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市巩固国家卫生工作督导组相关工作。

组  长:王有豪  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  员:赵银雪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洪海波  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项久明  市场监管分局副局长

费鲁莹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