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千景管发〔2022〕17号
关于印发《千山风景区私设“景点”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千山风景区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遵照执行。

联系人:王合壮、崔启阳,联系电话:0412-8070090。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千山风景区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游客权益,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有关会议精神和省、市文旅部门有关工作部署的具体要求,结合千山风景区实际,定于2022年9月至11月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坚决开展私设“景点”清理整治,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私设“景点”整治的对象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

(二)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

(三)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

(四)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

(五)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

(七)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

三、组织领导

成立私设“景点”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由分管招商文旅局的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招商文旅局。

专班成员:招商文旅局、自然资源局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局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2022年9月13日-9月18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经济发展、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及辖区内大孤山街道(四个村)对照整治范围,向招商文旅办提供问题线索,招商文旅办根据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并联合以上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私设“景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摸清、情况摸准、问题摸透,立即部署,开展行动。同时,在风景区政府网公示整治行动方案及提供私设“景区”问题线索热线。9月19日前,排查辖区内私设“景点”问题,建立台账,报主任办公会审定后,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二)开展清理整治。(2022年9月19日-10月31日)根据排查摸底结果,立即依法依规开展整改。加强分类指导,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能够即时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销号制管理。10月31日前,根据排查情况立行立改,坚决进行清理整治。

(三)严格执法惩处。积极协调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落实执法责任,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等旅游经营者不将私设“景点”作为旅游产品予以销售或推荐。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研究私设“景点”问题成因,理清政府、市场、当地群众等各方关系,逐步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要理顺管理体制,厘清部门职责,优化规划设计,合理布局乡村旅游点位,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强日常联合监管,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五)加强宣传引导。风景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利用各类渠道,引导风景区旅游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在经营过程中注意保护生态,注意游客安全。发布安全提示,引导游客主动抵制私设“景点”,文明旅游,绿色出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成立工作专班,将专项整治列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强化工作统筹,推进部门协同。招商文旅局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问题清单,确保有据可查、有责可追。整治工作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防止出现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