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风景区2021年资金使用分配方案
    时间:2021-08-26 09:46来源:作者:点击:

    根据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千山风景区2021年度共投入资金17.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万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万元,区配套专项资金2万元,2018年、2019年扶贫资金返本资金10.44万元)。为进一步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关键性保障作用,千山风景区统筹整合资金,加快项目落地,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2021年度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思路

    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在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连续性,资金投入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在脱贫攻坚期间财政投入政策,在过渡期内要保持稳定,并有序与推进乡村振兴衔接。加快实施扶贫项目,积极探索资金使用长效机制。

    二、分配原则

    要守住防止返贫的工作底线,在安排资金时,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重点。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收入大幅缩减的,要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扶尽扶”,确保“早发现、早帮扶、早脱贫”,实现动态清零。所需资金使用方向与脱贫攻坚期保持一致。

    三、分配计划

    通过多方考量,并征得脱贫户同意,千山风景区统筹资金17.44万元,拨付到辽宁千山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以入股,固定收益形式,一帮三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分配,每人每年分得500元以上,保障脱贫户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600元以上。

    四、做好资金规范管理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进度,深入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要求及时将资金和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二)完善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抓紧完善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不断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库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