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千景管发〔2021〕18号
关于印发《千山风景名胜区“十四五”重点
河流水质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千山风景名胜区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千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千山风景名胜区“十四五”重点河流

水质达标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十三五”水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切实解决水环境问题,实现“十四五”期间市控断面水质及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确保我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南沙河千山风景区辖区段治理为重点,以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不断强化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彻底解决和消除污水直排或溢流,实现辖区河流段水质全面达标。千山风景区无村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二、工作目标

2021年-2025年,辖区河流水质实现全面达标。针对倪家台断面污染问题,建立销号制度,逐年实现稳定达标。(见附件1、2)。

三、主要问题

1.企业端污水处理能力不足。辖区洗浴行业使用地下温泉水,进入城市管网的洗浴废水氟化物浓度较高,管网渗漏易造成地表水氟化物指标超标。

2.断面除氟化物指标外其它指标按地表水三类标准考核,防渗蓄水坝、河边农村生活垃圾等因素易造成COD浓度超标,辖区地表水难以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

3.污水管网未完成全覆盖。污水管网存在雨污水错接混接、排水暗渠及管网等设施检查维护不及时等可能,造成污水渗漏入河。

四、重点任务

  (一)按照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统筹谋划“十四五”水生态及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十四五”水环境管理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谋划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涵养等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制定出台相关治理及管理规划、计划措施。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经发办、社会事业局、住建办、林业水利办、自然资源三分局、千山旅游集团具体负责。

   (二)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地方党委、政府及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对辖区河流及水源地水质负责。

1.深入实施“河长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特别是镇村两级,要积极发挥巡河、看河、护河的作用,真正做到巡河查污、溯源治污、治理达标的目的。

2.严查超标排污、非法偷排等问题;及时解决沿河垃圾、污水直排、畜禽养殖粪污等问题。

责任单位:第1项工作由林业水利办牵头,第2项工作由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沿河垃圾、畜禽养殖粪污河流由社会事业局、林业水利办会同村委会具体负责。

   (三)深入实施“碧水工程”。做好季节性清淤、河道垃圾处理等河流水质提升改善工作,确保倪家台桥断面河流及大孤山河河花麦屯支流上石桥河段水质改善并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林业水利办牵头,住建办、社会事业局、各村委会具体负责。

   (四)推进管网覆盖地区纳管工作。重点推进餐饮企业废水、污水管网附近农村生活污水并网工作,提高污水纳管率。

责任单位:住建办牵头,社会事业局协助。

   (五)强化沿河各类污染源管控,科学治理污染。加强河道管理,及时清理河道、河面及河流沿岸的各类垃圾及漂浮物;彻底排查畜禽养殖污染源,杜绝畜禽养殖废水直排以及粪便乱堆乱放、清除河道边厕所;加强涉水企业监管,严控涉水企业超标排放,确保沿河两岸无违法排污口;探索洗浴排水大户开展氟化物终端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林业水利办、住建办、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

   (六)强化水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杜绝污水直排入河。强化“河长制”工作落实,建立沿河雨污合流及雨排暗渠巡查管理制度,常态化检查和维护沿河排水暗渠、管网及强排泵站等设施,彻底解决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雨污水错接混接、污水管网渗漏等现象;督导温泉水供水企业加强管网巡查,做好管网规划、维护。

责任单位:林业水利办牵头,住建办、自然资源三分局负责。

   (七)理顺河流管理维护机制。建立系统的流域环境管理制度,对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实施跟踪巡查,改变重检查轻日常的局面,各级河长充分调动村级网格员做到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化解水质超标风险。对重点河流采取专业队伍管理模式,加强河流日常管护。

责任单位:林业水利办牵头,社会事业局、住建办、生态环境分局、各村委会配合。

五、组织机构

成立千山风景区重点河流及水源地水质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为副组长,督查室、经发办、住建办、生态环境分局、林业水利办、社会事业局、自然资源三分局、财务管理办、千山旅游集团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日常工作的调度、督导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基础上,更要注重联合作战,加快推进本方案中各项工程及管理措施的落实。严格落实“河长制”,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按时限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河道及两岸环境、水源地巡查监管。加强重点入河排污口、沿河垃圾、挖沙洗沙、畜禽养殖等巡查监管工作,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切实巩固和维护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果。

   (四)持续督查督办。督考办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水污染治理工程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承担任务进展严重滞后的部门开展督查。各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自的任务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强 、郑维新

电话:0412-邮箱:asswsgl@163.com

附件:

1.鞍山市“十四五”国控断面水质目标表

2.千山风景区“十四五”市控断面水质目标表

3.千山风景区河流生态环境综合管理类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鞍山市“十四五”省控断面水质目标表

序号断面名称所在水体责任地区断面属性省初定水质目标达标年限备注
4城昂堡大桥南沙河沿河各区及管委会鞍山—辽阳2021南沙河入河口

 

附件2:              

千山风景区“十四五”市控断面水质目标表

序号断面名称所在水体责任地区水质目标达标年限备注
2倪家台桥南沙河千景区20212021年氟化物按1.5毫克/升考核,2022年开始按标准考核。

 

附件3                             

千山风景区河流生态环境综合管理类任务分解表

序号主要问题具体内容工作要求责任单位目标及完成时限备注
1. 断面考核标准提高,达标难度更大。断面提升至地表水三类,氟化物考核标准为1.5。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沿河污染排查及管治,强化住建、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执法,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断面水质达标,在重点地区安装监控,加强未入网餐饮企业监管。林业水利办、住建办、社会事业局、生态环境分局。逐月达标,实现年均值达标
2. 部分河流水质超标风险较大。由于河流缺乏径流水补充,河流断面存在超标的风险。加强沿河污染排查及管治,强化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执法,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断面水质达标。 林业水利办、住建办、社会事业局、生态环境分局。逐月达标,实现年均值达标
3. 雨污合流制暗渠及雨排暗渠未形成有效管理机制。排查污水管网存在雨污水错接混接、排水暗渠及管网等设施检查管理维护不及时等可能,造成污水溢流入河。建立沿河雨污合流制及雨排暗渠巡查管理制度,常态化检查和维护沿河排水暗渠、管网等设施,彻底解决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雨污水错接混接、外水渗入以及污水溢流等现象。住建办牵头立即实施并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