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林业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8-05 12:45来源:千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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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林业管理所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林业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1.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林业管理所

      主要职责

      负责风景区地貌、景观、山体、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负责抗灾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管理林业、农业机械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地热水、水利工作。负责风景区国有、集体山林、林地和风景林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建设部《风景名胜区处罚条例》进行林政管理,负责绿化、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名木古树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同时承担“林业调查设计队”工作,负责对景区森林、林地、山地的林业设计、采伐限额的报批、林木更新和林业技术工作。负责风景区区域内国有、集体山林及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负责域内民宅、古建筑庙宇和其他旅游设施消防工作的日常检查,以及其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安全教育、防范和抢险工作。

       

      第二部分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林业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99.56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865.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与上年收入增减情况说明:2019年收入总计比上年减少34万元, 降幅3.8%。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万元。

       

      (二)支出总计865.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20.5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98.74万元。

      2.项目支出145.08万元,主要包括森林培育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支出增减情况说明:2019年支出总计比上年减少323.83万元, 降幅69.06%。减少原因为压缩开支。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林业管理所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51万元,项目支出145.0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5.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农林水事务支出854.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1万元。

    2. 农林水事务支出854.28万元,包括:

      林业事业机构支出394.18万元,主要是机关运行维护等支出。

      森林培育支出17万元,主要是用于林业保护,植被恢复等支出。

      其他林业支出439.47万元,主要是绿化防火等支出。

      2. 住房保障支出11.3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1.31万元,主要是单位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2.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33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3.47万元,增长7.1%,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3万元。

      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林业所共有车辆16辆,全部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财政局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度林业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