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林业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时间:2020-07-18 13:07来源:千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作者:点击:

    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经审议批准2019年度市本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如下:

     

    一、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866万元;支出总额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万元,占总支出的83.3%;项目支出145万元,占总支出的,16.7%。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19年财政总收入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6万元,占财政补助收入的100%。

      2019年财政总支出86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854万元,占比为98.7%;住房保障支出11万元,占比为1.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部门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你部门应当自财政局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四)请你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局。

      (五)请你部门按照决算审核审计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1.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 2019年度收入决算批复表

        3. 2019年度支出决算批复表

      4.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0年7月18日

     

    2019年度林业部门决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