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
    第019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06-19 15:54来源:作者:点击:

    王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推动、机关带头、试点先行、全民参与、协同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系统,全面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千山风景区高度重视,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制定了千山风景名胜区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风景区推行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公共机构。千山风景区管委会、风景区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风景区分局、综合执法局千山风景区分局、公共卫生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环保分局、生态森林资源管理处。

    (二)相关企业。沈阳铁路千山疗养院、鞍钢千山温泉疗养院、千山温泉职工疗养院、三冶千山温泉洗浴宾馆、温泉印象体验馆、龙源假日酒店、北海汇、千惠回迁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鞍钢天座宾馆、佳泰洗浴。

    (三)居民小区。湖畔香台小区、千山俪景小区。

    (四)行政村。倪家台村、庙尔台村、韩家峪村、上石桥村。在2020年底前,以上各村要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五)学校。庙尔台小学。

    二、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和试点单位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利用微信公众平台、LED大屏幕、宣传栏和重要出入口、通道悬挂条幅和摆放宣传展板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强化示范引领。教育部门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教育,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促进一代人良好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的养成。

    今年已在千山正门,湖畔香台小区进行现场宣传。

    三、配实配强专兼职管理人员

    配备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人员,保证人员的稳定性和实战能力。各试点单位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人员保障。 

    四、督导检查

    各实施部门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千山风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督导检查。

     

                         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