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7 00:00来源:作者:点击: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了以张海宽主任任组长,杨莉纪检书记任副组长,由机关各部门,景区各单位和四个行政村一把手组成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了《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

    (三)编制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

    2013年,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任务及实施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主要修改了政策法规、实施市政府相关实事项目等方面内容。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

    一是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使政府门户网站成为信息丰富、内容权威、服务便捷、技术先进、社会效益好的为民服务平台。开通了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搜狐微博,通过这种新的交流平台更好的跟游客和网友产生互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在风景区政府办公大厅设立公示板,主动公开本部门领导姓名、职务、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工作流程、办公电话、监督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五)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在管委会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有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为扎实推进千山风景名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以“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组织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了活动方案。5月15日当天,在千山正门设立了活动点,为驻区群众提供了便民服务,公开了本部门政府信息。管委会社会事业和宗教管理局、规划建设局、环境资源局、旅游局、经济发展计划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和部门立足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切实帮助群众和游客解决实际困难。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主要涉及到区域谈动迁方面的内容,已答复2件,同意公开的2件,非机关政府信息2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有少数人在认识上不到位,思想意识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二是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等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还有待于落到实处。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履行公开职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并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创新公开载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各种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栏的作用,及时将居民、游客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合理分类,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三是深入农村一线,真正解决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并及时解答民心网的来信和咨询。四是有针对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

    鞍山市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